某阀门公司:《制程/成品不合格处理作业流程控制方法》
失控点:
无制程不合格处理机制
标准(如何做):
1、品质异常发生时,品管员负责知会相应车间主任及品管科长.
2、品管科长负责针对不良品进行原因分析,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.
3、品管部经理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,并最终确定解决方案.
4、责任单位负责将不合格品进行区分标识,并按照解决方案进行改善.
5、技术部负责针对设计性能进行分析,提供技术支持, 并提出解决方案.
制约(谁检查):
1、品质异常发生时,品管员如能自行解决,则自行解决,如不能解决,则应知会相应车间主任及品管科长.
2、品管科长得知品质异常后,应针对不良品进行原因分析,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,如能解决则自行解决 如不能解决,则应知会相应车间主任及品管经理.
3、品管部经理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,并最终确定解决方案.
4、如涉及到设计或工艺方面,则技术部经理应针对设计性能进行分析,提供技术支持, 并提出解决方案.
5、如品质问题无法解决时,则品管经理应书面或邮件知会总经理.
责任(担何责):
1、品管员如发现品质异常而不上报或不处理,处以责任人向稽核基金乐捐2元/次.
2、品管科长得知品质异常后而不处理,处以责任人向稽核基金乐捐2元/次.
3、品管经理在品质异常发生后,而不召集相关人员处理,处以责任人向稽核基金乐捐2元/次.
4、如涉及到设计或工艺方面,而技术部经理不提供技术支持及提出解决方案,处以责任人向稽核基金乐捐2元/次.
5、如品质异常无法解决时, 而品管经理不上报总经理, 处以责任人向稽核基金乐捐2元/次.